RoHS 2.0指令常見有哪些?
Q1:RoHS 指令針對什么產品?
A1:RoHS指令針對電子電氣設備,以降低電子電氣設備中的有害物質在廢棄和處理過程中對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安全造成的危險。由于指令要求電子電氣設備任一均質材料中的有害物質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值,因此事實上和電子電氣設備有關的原材料、零部件均受到指令影響。此外,對于其他可能帶來類似問題的產品歐盟也有類似立法管控,如汽車報廢指令、電池指令和包裝指令等。
Q2:歐盟RoHS指令改寫的目的是什么?
A2:歐盟對RoHS指令進行改寫的主要目的包括:形成更好的監(jiān)管條件,簡單、有效和可強制執(zhí)行;提升法律的明確性,包括其統一執(zhí)法的簡化;適應技術和科學進步,尤其是在醫(yī)療設備、監(jiān)測和控制儀器中有害物質的使用方面;調整和協調RoHS與歐盟其他法規(guī)的關系,如REACH、ErP以及WEEE等;加強在不同成員國間的協調實施。
Q3:歐盟RoHS2.0規(guī)定電子電氣設備應張貼CE標識且將RoHS要求納入CE框架之下,請問張貼CE標識有什么意義?
A3:產品張貼CE標識意味著該產品滿足歐盟規(guī)定的與此產品有關的主要技術要求,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自由流通。因此,CE標識被視為產品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和通行證。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標識的產品如果沒有張貼CE標識,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標識進入市場的產品若發(fā)現不符合相關技術要求的,將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xù)違反指令有關CE標識規(guī)定的,將被限制/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Q4:如何看待REACH和RoHS 2.0之間的關系?
A4:首先需要明確,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需同時滿足RoHS指令與REACH法規(guī)的要求。
RoHS指令是一個行業(yè)特定指令,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而REACH法規(guī)提出的關于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要求影響包括電子電氣產品在內的幾乎所有產品。其次,RoHS指令不影響REACH法規(guī)的適用,反之亦然。若出現重疊要求,則應適用較嚴格的要求。另外,在對RoHS指令的定期審查中,歐盟環(huán)境委員會還會對其與REACH法規(guī)的一致性進行析,以確保RoHS指令與REACH之間的一致性。
Q5:通信網絡設備是否屬于RoHS 2.0管控范圍?
A5:是的。RoHS2.0附錄I中列出的管控產品共計11類,其中第三類為“IT和電信設備”,通信網絡設備應屬于此類別從而需要符合RoHS要求。另外需要注意,RoHS2.0附錄III中的豁免條7(b)豁免了用于信號交換、發(fā)生和傳輸以及電信網絡管理的網絡基礎設施設備的焊料中的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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